各学院团总支、师专附属实验学校团支部:
2016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四进四信”,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学校升本的工作中心,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朝更高的目标迈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学校升本汇聚青春力量,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按照“高标准、树典型”的原则,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创业先锋和优秀少先队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全年(2016年,下同)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年无补考,智育考核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2)热爱团的岗位,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为人正派、谦虚好学、待人诚恳、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 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及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中有较突出的表现。
(4)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5) 担任团内职务在半年(一学期)以上。
2、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全年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年无补考,智育考核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影响。
(3)注重全面素质培养,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及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中有较突出的表现。
(4)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5)团龄在一年以上。
3、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进步,作风踏实,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全年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年无补考,智育考核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2)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全年从事服务时数达到50小时以上。
(3)平时在爱校荣校、志愿服务和微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
(4)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4、创新创业先锋
(1)有较好的创新创业能力,注重创业团队建设;能带动同学转变观念、树立“双创”信心,在同学中能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
(3)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学习成绩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4)申报该奖项的学生需提供相关创新创业的证明材料(如注册账号、营业额、退款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证书证明等)。
5、优秀少先队员(共20名)
评选标准由师专附属实验学校团支部参照《陇南市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办法》制定,申报表自行设计。
二、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评优工作由团委统一安排,各学院团总支具体组织评选。各项先进的评选均应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条件提名评选。申报者需填写申报表一份。
各学院团总支推荐人选名单必须在本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无公示者,学校团委将不予认可。
申报材料(含公示材料)请各学院于4月15日前统一上报学校团委,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表彰重在树立典型,建立激励机制。因此,在评选中将采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不按评选条件申报者,申报名额自行作废,不再补报。
申报表格可在学校团委网页下载。
联系人:兰青(18993930037)
附件:1、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3、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