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陇南师专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校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常态,为学校升本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校团委决定举办陇南师专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改变生活 梦想成就未来
二、竞赛时间
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
三、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主 任:张建辉 王录全
副主任:蒲向明 何明耀 李晓江 汪 鸿 王江红 张明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张明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评委会
各项主体赛事评委由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或校内外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组委会聘请。
四、赛事内容
首届“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共有3项主体赛事: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首届“丝路杯”大学生课外文学艺术作品竞赛、首届“青年之声” 公益创业大赛。
五、竞赛要求
1.参赛资格
我校2015年10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生都可参赛。
2.组队要求
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团队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团总支协调参赛团队。
3.项目选择
参赛者的参赛项目必须是一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发明或服务(包括概念产品或服务)。其来源可以有三种途径:(1)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专利技术;(2)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参赛项目的参赛团队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
六、竞赛日程
1.竞赛启动(2016年3月)
公布竞赛方案、下发竞赛通知,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举办“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启动暨首场报告会。
2.学院初赛(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
竞赛初赛由各学院团总支承办。请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近两年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广泛挖掘自身优势和特色,积极动员,并在同学中广为宣传,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组织指导本单位学生认真选题、联系指导教师、组成团队,对学生的创意进行初步评审等工作。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在进行本单位作品初审后,提交参赛作品。
4.学校决赛(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
竞赛组委会将聘请校内校外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文本筛选以及公开陈述、答辩评审,评选出获奖团队。
5.参加全省、全国比赛
按照全国、全省组委会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赛。
七、表彰奖励
1.按各类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对竞赛获奖团队、获奖个人、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2.为进一步提高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对竞赛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指导费支持。
3.参加全国、全省竞赛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按照获奖等级认定相应的科研成果并给予科研津贴。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院团委书记任联系人的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竞赛组织工作;各学院要结合大赛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奖励支持上,制定学生开展就业创业活动奖励办法,吸引、鼓励青年教师的积极参与。
2.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3.各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评委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学院参加学校竞赛的作品,并于规定日期前报送校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张儒奎 联系电话:1829395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