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恒鑫”助学金推荐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根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恒鑫助学金”协议书》的相关要求,经与陇南恒鑫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协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恒鑫”助学金人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1、资助总额度贰万元(¥20000.00)人民币。
2、资助学生数为20人。
3、资助金额为每人壹千元(¥1000.00)人民币。
4、毕业后愿意到陇南恒鑫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就业的,可提高助学金额,或报到就业后补助其部分学费。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注社会,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学习成绩须在全班前20%.
3、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4、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5、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
三、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团总支各推荐2名候选人,学校团委、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推荐2名候选人。
四、报送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要广泛宣传,提高“恒鑫”助学金知晓率。
2、学院团总支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提出推荐人选,并在学院予以公示。
3、请院系团总支于2016年5月15日前,将候选人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学校团委。逾期不候。
联系人:兰 青(18993930037)
团 委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