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筹备大学生电子商务协会的批复
校团委发〔2015〕9号
各院(系)团总支、学生社团联合会:
根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登记办法》的规定,经学生社团发起人申请、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会议初审、团委会议审批,决定:同意筹备大学生电子商务协会(登记类别:实践类,管理类型:B类社团,挂靠单位:电子商务学院,筹备指导教师:杜理明,筹备负责人:李浩)。
筹备期从本批复下发之日算起,筹备期为三个月。筹备期间,应以“大学生电子商务协会(筹)”得形式开展活动,并及时、准确的向社团联合会和挂靠单位汇报各项筹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社团联合会和挂靠单位应全方位监督筹备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对违规行为要随时予以纠正。筹备期满后,应及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转正申请。经社团联合会审查,筹备工作符合相关要求后,报团委审批转正,领取《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登记证书》,并进行年度注册和社团干部、会员建档工作。若不符合筹备工作要求,将不予以转正,并限期整改。整改无效后,将取消筹备资格。
共青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