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与甘肃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和《甘肃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团省委《关于举办“喜迎十九大·坚定跟党走”青少年手绘大赛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创设学校升本的高雅校园文化活动氛围,经研究,宣传统战部与校团委决定联合举办陇南师专第五届文化艺术节暨2017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艺术展演活动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展演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融入艺术展演全过程。
二、活动主题
主题:理想与信念
艺术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示校园特色文化、大学生人文素养;展现陇师学子积极进取、蓬勃向上、奋发有为的青春风貌。
三、活动项目
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五大类。各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科技三部分;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四、参加对象
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和艺术作品三类的参加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
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报送对象为普通教师和管理人员。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4月20日),为活动宣传和作品创作阶段。各学院团总支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举办初选活动,支持大学生艺术社团走出校门、深入双联村实践体验、宣传展演和服务群众,用美育助推学校精准扶贫工作。
第二阶段(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30日),为学校组织集中艺术展演活动阶段。在各学院、各社团初选的基础上,学校将举办集中展演,并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完成我校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遴选的报送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为组团参加全省现场集中展演阶段。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校长风采奖和论文奖。
艺术表演奖、艺术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工作坊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不超过2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艺术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校长风采奖:奖励校级党政领导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具体奖励数量按照参赛作品数量总数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40%。
(二)优秀组织奖条件
优秀组织奖应符合以下条件:有活动实施细则、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举办展演初赛,有活动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优秀组织奖由宣传统战部和校团委根据艺术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
七、组织管理
艺术展演活动第一阶段由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实施。第二阶段由校团委组织实施。
各学院、各社团活动经费由高校自行解决。校内集中展演阶段活动经费、参加全省现场集中艺术展演活动经费由校团委承担。
各学院团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艺术展演活动经费。坚持勤俭节约办初赛,力戒形式主义。要重视宣传报道,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扩大活动影响力。
作品截止报送时间2017年4月25日,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剑莉(18993930319)
邵凌波(18693926899)
宣传统战部 团 委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