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10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均需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一个学院的学生。
(二)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命名。
2.艺术作品不用装裱,需在作品正面标明艺术作品的种类,并附500字以内的创造说明;在背面注明作者、所在地区、学校学院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三)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四、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二、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有关要求,其他要求同上“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中的条款。作品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并附500字以内的创造说明。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
五、其他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退还的,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